当前位置:主页 > 考研攻略 > 考研百科 >

研究生入伍可享一次性不低于8000元奖励金
发布时间:2017-02-06 15:48 发布作者:中华研招网

前言

很多同学都有一个当兵梦,国家近年来也在大力推进征兵入伍政策。
在大学的时候,小编的隔壁班女同学就应征入伍……虽然发生了什么具体并不清楚,但大四她回来的那天就觉得好帅气。
福建省漳州市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颁布多项优待政策,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看一下吧。
今年全国征兵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工作开始火热进行。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可在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为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近日我市出台新修订的《漳州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大学生入伍可享受多项优待,并将大学新生纳入适用范围。

大学生入伍可享奖励金

《意见》规定,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研究生(含在读研究生)不低于8000元,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6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高校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研究生、本科、专科(含在校生和高校新生)分别再增发5000元、3000元、1000元。其中,研究生和大学新生首次纳入奖励范围,本科、专科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奖励标准比原来均提高1000元。对到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首次增发奖励金。
根据《意见》,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年优待金按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优待金标准的120%发放;大学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应征入伍的,年优待金按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优待金标准的110%发放。此外,大学生在服义务兵役期间个人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荣立二等功、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当年优待金发放标准的150%、80%、40%、15%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同年内多次立功受奖者,按最高奖励等级发放优待金。
此外,对于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累计天数(原则上2天),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补助天数比原来多1天。
退役就业、创业、升学“福利”多
根据《意见》,每年安排全市公务员招录总数的10%、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非公经济组织人员招录安排10%,用于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享受加分政策。此外,服役满12年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官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优先安置到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事业单位。
《意见》规定,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中10万-15万元由当地财政按规定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其中,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上限比原来多10万元。
此外,大学生退出现役2年内,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高职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更多>>推荐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