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设计的依据
设计课程目标的直接依据应来自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但课程目标不是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简单推演。课程的基本因素是社会、知识、学生三要素。
1. 学生需要
课程是学生的课程,课程的基本职能就是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因而生成课程目标就必须考虑学生的需要。
2. 社会需要
学生作为个体,最终要成为一个社会人而融入到特定的社会,学校教育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使学生逐渐社会化。因此,确定课程目标时理所当然地应将社会生活需求作为一个重要来源。
3. 学科需要
作为实质性规范的知识是任何形式课程的本源,没有知识的课程是不存在的。从这种意义上讲,知识是课程的原生性来源,学科是知识最主要的支柱,因此,学科知识及其发展应成为课程目标的基本来源之一。
学习者、社会和学科三者作为生成课程目标的基本来源,在确定课程目标时交互起作用,共同构成课程目标的来源。为使课程本身平衡发展,我们要在三者之间寻找平衡点,不能过分强调任一方面,否则将导致课程本身的发展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