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全面推行“申请—审核”制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清华大学今年全面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并已开始报名。这是记者日前从清华大学了解到的。
“申请—审核”程序分四阶段
“申请—审核”制是指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进行审查筛选,综合考核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申请—审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查、综合考核和择优录取四个阶段。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据介绍,原有的博士生招考侧重对外语和一两门专业知识的考察,难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志趣。“申请—审核”制有利于充分尊重院系、学科的特点,发挥导师专家的作用,选拔出具有学科潜力的学生,保证博士生招生生源质量,为提高培养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如建筑学院在实施“申请—审核”制时,适应多元化生源特点,本校直博生以快题设计为主,外校直博生推免考核由快题设计和专业面试组成,普博生则由专业理论、快题设计、外语、综合面试等考核组成。在录取方面,建筑学院采取同一学科报考学生统一排队,保证最优秀的学生进入下一轮考核。
所有类型博士生招生均适用
本次“申请—审核”制改革适用于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等所有类型博士生招生。
清华大学副校长杨斌认为,博士生教育更侧重学术导向,“申请—审核”制不再局限于“一校一策”,而是给予院系、学科、导师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培养具备科研创新能力与专业学术潜质的学生,对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意义重大。
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颜宁说,医学院依托生命科学联合中心(CLS)、清华—北大—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PTN)两个研究生教育试点项目进行了数年探索和完善,之后扩展到生命学院和医学院全面开展“申请—审核”制,取消一考定终身,注重全面素质的考察。录取后还要再经过轮转和资格考试两关筛选,优胜劣汰,迄今效果良好。
五项监督机制杜绝违规
为保证招生质量和招生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清华大学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复议五项监督保障机制,同时组织专家组研究制定《学术人才选拔参考指南》,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集体决策机制是指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时集体讨论、集体决议的制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推荐名单并对结果负责。信息公开机制是指及时发布招生简章、综合考核名单、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和推荐名单等,接受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巡查制度机制是指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在博士生招生考核过程期间派人进行巡查。纪检监察机制是指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备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程序进行监督。申诉复议机制是指学校和院系公布申诉电话等联系方式,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入学资格。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一经查实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安京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