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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简章


安徽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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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具有当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三、奖助政策

1、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待遇8000元/人。

2、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3、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 (简称三助)岗位,研究生入学后可以申请,获得“三助”岗位并履行相应职责的研究生,由学校发给相应劳务。

四、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hu.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9月28日起(以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校研招办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收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4、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规定的复试日程来校参加复试。复试日程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网站。

申请人来我校复试时需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及复试形式由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5、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6、对拟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如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咨询及监督

1、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我校2017年接收推免生的咨询工作,联系人:王辉  ,电话:0551-63861850,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蕙园11#楼三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校纪检监察部门对2017年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





附表: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培养单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人数

哲学系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1

哲学系

010102

中国哲学

1

哲学系

010103

外国哲学

1

哲学系

010105

伦理学

1

哲学系

010106

美学

1

哲学系

010107

宗教学

1

哲学系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1

经济学院

020101

政治经济学

2

经济学院

020103

经济史

1

经济学院

020104

西方经济学

2

经济学院

020105

世界经济

1

经济学院

0201Z1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1

经济学院

020201

国民经济学

1

经济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3

经济学院

020203

财政学

5

经济学院

020204

金融学

5

经济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4

经济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4

经济学院

020207

劳动经济学

1

经济学院

020209

数量经济学

2

经济学院

0202Z1

农村经济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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