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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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具有当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三、奖助政策
1、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待遇8000元/人。
2、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3、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 (简称三助)岗位,研究生入学后可以申请,获得“三助”岗位并履行相应职责的研究生,由学校发给相应劳务。
四、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hu.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9月28日起(以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校研招办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收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4、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规定的复试日程来校参加复试。复试日程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网站。
申请人来我校复试时需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及复试形式由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5、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6、对拟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如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咨询及监督
1、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我校2017年接收推免生的咨询工作,联系人:王辉 ,电话:0551-63861850,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蕙园11#楼三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校纪检监察部门对2017年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
附表: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培养单位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哲学系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 |
哲学系 |
010102 |
中国哲学 |
1 |
哲学系 |
010103 |
外国哲学 |
1 |
哲学系 |
010105 |
伦理学 |
1 |
哲学系 |
010106 |
美学 |
1 |
哲学系 |
010107 |
宗教学 |
1 |
哲学系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1 |
经济学院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2 |
经济学院 |
020103 |
经济史 |
1 |
经济学院 |
020104 |
西方经济学 |
2 |
经济学院 |
020105 |
世界经济 |
1 |
经济学院 |
0201Z1 |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1 |
经济学院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1 |
经济学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3 |
经济学院 |
020203 |
财政学 |
5 |
经济学院 |
020204 |
金融学 |
5 |
经济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4 |
经济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4 |
经济学院 |
020207 |
劳动经济学 |
1 |
经济学院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2 |
经济学院 |
0202Z1 |
农村经济学 |
3 |